事件起因:当事人努某,哈萨克族,于2020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强奸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
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三个月后,学校党委学工部发布声明,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限期12个月。此消息一公布,引起网络震荡,无数网友讨伐浙大,凭什么“作弊被抓直接开除”,“强奸还能留校察看”,只因为要“顾全大局?照顾民族友谊?”在微博、知乎、贴吧等多个平台,百万网友集体声讨浙大,要求公开公正处理此事。更有网络爆出,此人只是第一次被抓住,而不是第一次作案,多个女生勇敢站出,指出此人多次猥亵女生,强奸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