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通常如下:
1. 基本期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 延期情况 :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在45日内结束,若需延期,最长不超过60日。
劳动仲裁结果最晚何时出?
劳动仲裁延期最长多久?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如何计算?